内地与澳门民事时效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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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一衍.内地与澳门民事时效法律制度比较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2(4):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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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一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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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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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地和澳门属于中国一个国家内的两个法域,两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民事时效法律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无论是在民事时效制度的立法模式、适用范围,还是在法律效果等方面均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研究这种差异,协调矛盾,互相借鉴,让两地的民事时效法律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两地的经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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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时效 取得时效 消灭时效 诉讼时效 |
文章编号: | 1672-0598(2005)04-0101-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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