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的和谐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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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秀峰,牟森斋. 亚太经合组织的和谐宣言[J].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13(3): 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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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秀峰 牟森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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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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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地区重要的政府间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截至2002年底,已举行了十四届部长级会议和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就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等问题通过了多个宣言及计划,对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与和睦相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法律价值系统中最新加入的价值因子———和谐。在整个亚太地区,我们应当寻求一种和谐的发展,因为发展才能创造和谐,而只有和谐才能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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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亚太经合组织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宣言 和谐 |
文章编号: | 1671-3842(2003)03-0019-05 |
修稿时间: | 2003-02-17 |
The Harmonious Manifestos Made by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 - ope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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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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