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劳动法》第五章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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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生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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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绵阳市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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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坚持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在学习《劳动法》的同时,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分别不同情况,纳入宏观调控的管理范围,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以市场为取向,坚持宏观调控、内部分配企业自主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企业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又要搞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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