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部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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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书庵,杨海涛,刘源源.论西部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规制[J].现代妇女,2014(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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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书庵 杨海涛 刘源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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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钦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钦州,5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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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近年来,我国西部生态旅游得到飞速发展,但由于历史、经济等方面原因,其发展仍然受到不同程度阻碍,而生态旅游法律滞后是引发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因此以法律手段规制生态旅游活动是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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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生态旅游 可持续发展 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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