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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
引用本文:许赞.试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J].理论界,2003(5):80-80.
作者姓名:许赞
作者单位: 
摘    要:从民事审前程序的性质及我国司法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宜采取职权主义模式下法院与当事人互动的民事审前程序。一、民事审前程序模式介绍根据法院与当事人在民事审前活动中职能划分比例的不同,现代民事审前程序大致形成了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和大陆法系(除法国外)的职权主义。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的美国,其民事诉讼实行的是对抗制,特点之一是诉讼程序由当事人双方推进,法官始终处在消极、被动的位置。民事审前程序也受此原则的制约,反映出对抗制的性质,主要表现为发现程序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即由当事人及其律师收…

关 键 词:中国  民事诉讼  法庭审判  审前程序  当事人主义  证据制度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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