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对地方官吏经济政绩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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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弘,李文青. 秦汉时期对地方官吏经济政绩的考核[J]. 东岳论丛, 2003, 24(2): 9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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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弘 李文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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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历史系,山东,济南,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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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秦汉时期 ,各级地方官吏各自有不同的经济管理职责 ,诸如指导、组织和管理生产 ;征收赋税 ;统计户口、垦田数字 ;兴修水利交通等 ,构成了考核地方官吏经济政绩的主要内容。考核由上计和考课两方面内容组成。上计是下级向上级、地方向中央汇报包括经济工作等在内的内容 ;而考课则是上级对下级、中央对地方依据上计的内容进行核查。考核后所定的等级 ,为升降任免地方官吏的重要依据。为防止地方官吏在考核经济工作中弄虚作假 ,封建统治者制定了一些对策 ,采取了一些惩罚性措施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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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汉时期 地方官吏 经济政绩 考核 |
文章编号: | 1003-8353(2003)02-0094-03 |
修稿时间: | 2002-12-28 |
The examination of local officials'''' economic achievements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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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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