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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偶然防卫的法律性质
作者姓名:黄瑛琦  龚怀军
作者单位:1.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亲权理念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实证研究”(20YJC820019);;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理论与实务研究”(2020SJZDA092);
摘    要:偶然防卫是行为人在没有防卫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碰巧地防卫了自己或第三人法益的情形。对于偶然防卫之法律性质,中外学界从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论争中,形成了有罪说、正当行为说、具体分析说等代表性观点。然而,对偶然防卫还应结合犯罪判断的逻辑过程和错误论角度予以分析。虽然犯罪的判断存在阶层或者先后的逻辑顺序,但不能因此否定犯罪认定是一个整体性的活动,从最终结果看,偶然防卫的侵害结果被防卫效果抵消而导致不存在结果无价值,应否定行为的犯罪性;从错误论的角度看,偶然防卫属于正当化事由前提事实错误,其原则上阻却故意,但因为其被防卫效果抵消的侵害行为完全不具有结果无价值,应当作无罪处理。

关 键 词:偶然防卫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无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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