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探讨 |
| |
引用本文: | 胡锦光.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探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5). |
| |
作者姓名: | 胡锦光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是宪法发展趋势之一,受宪法的法律特性及司法机关的性质、活动方式所决定,宪法在司法活动中予以适用是必然的。中国宪法目前在司法活动中还不具有适用性,致使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及宪法与人们之间的密切联系不甚明朗。要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从观念上和理论上深入研究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民意代表机关与民意的关系、一机关有权监督另一机关是否必然凌驾于后一机关之上等问题
|
关 键 词: | 宪法 普通法院 宪法法院 司法 适用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