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审什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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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守森.文学:审什么“美”?[J].文史哲,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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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守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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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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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片面强调文学的现实功利转向对文学审美价值的重视,这是中国当代文艺学的重大进步。但文学价值,毕竟是多元价值的复合,过分强调文学的社会功利,固然会危及文学,而过分推重其审美价值,将其视为文学艺术的根本价值、首要价值,或最高属性,也是值得怀疑的,有可能降低文学的尊严,匡拘文学的视野,影响文学的发展。事实上,不论由阅读经验、创作动机,还是社会需求,或是由文学作品审美价值的生成规律来看,文学艺术的根本价值,与其谓"审美",不如说"感人"。这感,可以是美感,也可以是丑感、痛感、悲感、怒感、惧感等等,而不论什么"感",只要能同时给人以人生的启迪,社会文明精神的滋育,就具有值得肯定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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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学 美感 审美价值 创作 阅读 社会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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