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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审什么“美”?
引用本文:杨守森.文学:审什么“美”?[J].文史哲,2008(4).
作者姓名:杨守森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由片面强调文学的现实功利转向对文学审美价值的重视,这是中国当代文艺学的重大进步。但文学价值,毕竟是多元价值的复合,过分强调文学的社会功利,固然会危及文学,而过分推重其审美价值,将其视为文学艺术的根本价值、首要价值,或最高属性,也是值得怀疑的,有可能降低文学的尊严,匡拘文学的视野,影响文学的发展。事实上,不论由阅读经验、创作动机,还是社会需求,或是由文学作品审美价值的生成规律来看,文学艺术的根本价值,与其谓"审美",不如说"感人"。这感,可以是美感,也可以是丑感、痛感、悲感、怒感、惧感等等,而不论什么"感",只要能同时给人以人生的启迪,社会文明精神的滋育,就具有值得肯定的文学价值。

关 键 词:文学  美感  审美价值  创作  阅读  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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