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官员的搭便车行为及其制度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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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少林.地方政府官员的搭便车行为及其制度约束[J].江西社会科学,2012(2):23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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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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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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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提供属于地方政府部门的俱乐部产品时,地方政府官员会基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比较,做出搭便车与否的理性选择,其行为受俱乐部产品供给的成本收益比较、地方政府部门的规模、官员工作能力的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规范地方政府官员的搭便车行为,需要从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两个层面入手,采取适当的制度来予以约束。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伦理道德、信赖与互惠规范、社会网络等,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政治规则、产权制度、惩罚机制等。通过适当的制度约束,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官员在俱乐部产品供给与消费中的搭便车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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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官员 俱乐部产品 搭便车 制度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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