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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异化劳动四重规定的逻辑关系
引用本文:梁举.论异化劳动四重规定的逻辑关系[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101-103.
作者姓名:梁举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上海200241
摘    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学界一般通过对马克思的文本分析,认为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是这样的一种逻辑关系:马克思首先从工人对他的劳动产品的关系方面,考察了工人的异化,即劳动产品的异化;然后以此作为一种结果来寻求造成这种异化的原因:劳动过程的异化。又因为马克思将人的本质规定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而异化劳动却拒斥了人的本质的发挥,因而造成人与类本质的异化。然后在这三种异化的基础上得出了人与人的异化。对于这样一种逻辑关系的演进,笔者并不十分认同。笔者认为:马克思在研究异化劳动时,有一个深刻的人本学背景,即将对人的类本质的规定作为理论的预设,以人与其类本质的异化作为异化劳动的逻辑起点,其他三个方面的异化可以由人与其类本质的异化依次推出。

关 键 词:异化劳动  规定  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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