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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题应该先行——对主题先行的重新阐释
引用本文:马廷新.论主题应该先行——对主题先行的重新阐释[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2):88-90.
作者姓名:马廷新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摘    要:多年以来,文学评论界对主题先行存在误解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够正确理解主题的基本内涵和基本形态,同时还将公式化概念化与其混为一谈.其实,主题先行在文学创作上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一种基本的创作规律.主题可以先行,也应该先行.

关 键 词:主题的形态  主题先行  公式化概念化
文章编号:1672-0040(2005)02-0088-03
修稿时间: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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