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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确保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姓名:
范永玲
作者单位:
中共唐河县委党校
摘 要:
一、尊重农民意愿,是确保农民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 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地方,在农民的家乡搞利民富民的新农村建设,当然离不开农民作为主体的参与,不能不征求农民的意见,不能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对自己的家乡最熟悉,只有农民最清楚自己最需要什么、建设新农村自己有多大能力、有多少钱、能办多少事.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以人为本,从与农民联系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事情入手,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关 键 词:
尊重农民
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
主体的参
问题
入手
联系
以人为本
能力
建设新农村
意见
富民
利民
家乡
生产生活
具体要求
农民主体地位
农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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