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理性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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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萍.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理性结构[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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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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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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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由历史辩证法和历史理论两大部分构成,历史辩证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骨架子,历史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由于中国学者更重视历史理论的研究,而把历史辩证法的研究留给了唯物辩证法,这实际上是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有其内在的哲学根据,从而把历史唯物主义降低为一般历史理论.历史辩证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根据,在于它有自己的理性结构.从思想起源的角度考察,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有三大思想资源:一是维科的历史哲学,二是黑格尔的现象学,三是政治经济学.这三大思想资源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创造过程中既相互作用,又有主次之分.维科的历史哲学给予马克思创造历史辩证法以历史主义的理论框架和哲学传统的归属,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创造中占有主导地位,马克思正是以历史主义的理论框架“颠倒”了黑格尔的现象学,改造了政治经济学,建立了历史辩证法的思维结构和感性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维科历史哲学传统的继承和革新,其理性结构本质上是文化哲学的历史理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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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维科 黑格尔 历史辩证法 现象学 政治经济学批判 文化哲学 历史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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