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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性别关系调节的有效模式
引用本文:潘萍.社会契约——性别关系调节的有效模式[J].浙江社会科学,2008,4(6):76-80.
作者姓名:潘萍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长沙,410006
摘    要:社会契约作为一种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各种矛盾的最有作为的现代性方式,对于性别关系的调节亦具丰富的理论价值与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的对象性关系的日益丰富,无论是传统契约理论家所构想的"现实之约"模式,还是罗尔斯所提出的"理想之约"模式都将更广泛地进入性别关系领域,成为处理两性矛盾的有效方式之一.然而,由于在社会契约思想的各种"伟大"的经典文本中普遍存在着男权意志,所以女性主义在肯定弘扬"平等、自由、自主选择"的契约精神始终都应当是构建和谐性别关系历程中不可抛弃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亦提出清除社会契约理论中的男权思想余孽是必要和有益的.

关 键 词:社会契约  现实之约  理想之约  女性主义批判  社会  契约理论  性别关系  调节  有效模式  Social  Gender  Modes  Regulation  男权思想  基本原则  构建和谐  契约精神  自主选择  女性主义  存在  经典文本  契约思想  处理  罗尔斯

Social Agreement——the Effective Regulation Modes of Gender Relations
Pan Ping.Social Agreement——the Effective Regulation Modes of Gender Relations[J].Zhejiang Social Sciences,2008,4(6):76-80.
Authors:Pan 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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