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水环境刑法之考察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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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正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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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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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环境犯罪刑法治理的早期化问题研究”(17BFX07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生态环境污染刑事治理预防性机制研究”(19SFB2022)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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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阶段关于水环境刑法的研究尚显单薄,这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作为大陆法系刑法重镇的德国。在水环境刑事法治理方面,德国不仅拥有完备的一次规范与二次规范作为法律制度保障,更难能可贵的是,该国学界还设计出一整套与之相配套的解释范式。该套解释范式主张在明确四项基本解释原则的基础上,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德国刑法典》第324条污染水域罪的具体解读之中,厘定了各构成要件的基本内涵与外延。这一治理体系所体现出来的基本规律和重要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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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水域罪 行政从属性 行政许可 行政容忍 积累犯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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