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政府规制的行政性维度
作者姓名:崔德华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06&ZD025)子项目阶段性成果
摘    要:政府的行政性规制是政府采用行政命令、行政规定、行政指示以及下达指令性任务,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层次、行政区划来管理社会,满足社会对它提出的功能需求。文章从政府规制的目的是修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理论前提,提出政府行政性规制必须具有一个科学的维度,具体概括为六个方面,即政府规制的行政基础、政府规制的行政尺度、政府规制的行政目标、政府规制的行政要求、政府规制的行政约束和政府规制的行政底线。

关 键 词:政府规制  行政性  科学维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