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 |
| |
作者姓名: | 许光耀 王巍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 |
摘 要: |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基准,属于社会法。首先,可以从西方法律思想的视角认知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其次,可以从法律理性的视角审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再次,可以从毗邻学科的视角探索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内涵。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根本性质,也是经济法区别于传统的民商法和行政法的根本标志。经济法只有坚持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才能完成时代赋予它的历史使命。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本位 社会本位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3)05-0085-07 |
修稿时间: | 2003-06-2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