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价值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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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韶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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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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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B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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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发生在南京公交车站的"彭宇案"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基于法律精神的推断和社会对崇高道德的渴求在彭宇案中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引发了"法律真实"的认定过程中和"公平责任"的适用过程中法的正义价值的体现问题。根据法的正义价值理论,法治首先体现为形式正义,也首先尊重形式正义。在彭宇案中,法律真实是符合形式正义的,也许它不能和此案的客观真实相吻合,但却在这个案件中代表了法的正义价值。而公平责任实际上承担着本应由社会保障承担的职能,随着社会保障的发展,公平责任存在的必要性必将日趋减弱,公平责任所体现的秩序价值将由社会保障来实现,而牺牲的正义价值应得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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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彭宇案 正义价值 法律真实 公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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