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视野下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基层民主的规范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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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殊.地方自治视野下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基层民主的规范与监督[J].江苏社会科学,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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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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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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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项目编号:SK11170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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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不正当竞选、选举之后监督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应当在地方自治理论指导下,对我国村委会制度进行重新定位。村委会是特殊的地方自治组织,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是有效实现村民自治,地方自治理论对村委会选举有着独特的民主要求。我国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等国外的地方自治制度,特别是借鉴其对地方自治团体的选举制度安排、对地方自治团体的监督机制和地方自治团体中居民权利的法律救济。应当以地方自治理论规范村委会选举,借鉴国外地方自治团体的运行结构,完善村委会选举的程序规范,健全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并建立司法救济途径,构建我国的居民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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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委会选举 地方自治 基层民主 居民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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