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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法制的道德精神
引用本文:蒋锦洪.论社会主义法制的道德精神[J].学习与探索,1992(3).
作者姓名:蒋锦洪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研究生
摘    要:社会主义法制内含正义、人道、德育等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其中,正义精神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道德精神的本质所在。而法律区别于道德的特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有必要内含道德精神;法律与道德存在着的同一性,使社会主义法制有可能内含道德精神。因此。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我们要自觉贯彻社会主义的道德精神。当然,这绝不意味着走向法制“伦理主义”及“伦理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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