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价值与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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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鹏祥.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价值与进一步完善[J].江西社会科学,2012(6):16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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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鹏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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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河南新乡 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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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河南省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09CFX009)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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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对于落实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犯罪预防效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在立法上明确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统一了刑事和解的适用标准,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在保护被害人权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立法对刑事和解仍采用了较为谨慎的态度,立法规定仍过于原则,有些问题仍有待于司法实践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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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被害人保护 刑事诉讼 宽严相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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