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国家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的精神,依据《上海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沪民企管发[2007]23号)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发本市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税货[2010]23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进行的2012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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