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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单科 一证多用
摘    要:上海市高教自考办最近决定,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2专业起,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时,其已在其他自学考试专业中通过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并获得相同学分,不必再重复考试或选择其他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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