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法律目的说析论——兼议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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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永明. 孔子法律目的说析论——兼议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J]. 江苏社会科学, 2001, 0(3): 11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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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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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21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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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孔子主张 ,法律的目的是“和”。这一法律目的说与他的“仁学”精神是一致的 ,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和合”观念相吻合。孔子的法律目的说是其法律思想的核心 ,并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一学说虽然存在缺陷但也有合理因素 ,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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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目的 和 仁 家族本位 |
An Analysis of Confucius Objective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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