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及商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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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锁桂.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及商业保险[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8(4):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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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锁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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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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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三种情况下,都有可能存在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之间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在购买了商业保险情况下,还存在着与商业保险赔偿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和争议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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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人身损害赔偿 商业保险 意外伤害 法律关系 第三人侵权 工作职责 事故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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