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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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向东.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分析[J].秘书之友,201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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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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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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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研究项目,项目号06SGJ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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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四个层次。董事会秘书在国外被视为公司的高管之一,在股份公司中有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假如我国要引入董事会秘书制度,就意味着我国公司法理论上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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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组织机构 地位分析 股份公司 公司法理论 股东大会 法律地位 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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