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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秩序的巨变 ——文化转型背景下乡村社会生活秩序的再调适
引用本文:赵旭东,张洁.乡土社会秩序的巨变 ——文化转型背景下乡村社会生活秩序的再调适[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4(2):56-68.
作者姓名:赵旭东  张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人类学专业2015级博士生
基金项目:本文写作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转型背景下乡土社会秩序的变迁与重建研究”(15ASH012)的支持。
摘    要:文化转型背景下,中国乡土社会的秩序正在发生变迁,并遵循着从“差序格局”、到“文野之别”、再到国家权力下行的路径。在宏观层面上,中国乡土社会秩序在政治制度和权威关系、个体意识等方面均发生改变。民国以后,在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到基层乡村的一系列制度(保甲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中,呈现出村庄内生秩序和国家建构秩序的共存和调适的情形。本文从社会秩序的概念入手,围绕三个问题进行阐述:社会秩序在历史中的嬗变;社会转型期两种社会秩序(礼治秩序和法治秩序)过渡与并置的局面;以及试图描述文化转型进程中乡土新秩序的变迁和文化调适的图景。最后提出人类学家应对乡村社会秩序变迁应该具有的态度,即理解乡村社会秩序的变迁需要重视文化的“粘合剂”作用以及我国传统礼俗社会的人情因素。理解乡村社会问题应具有更加包容的心态。

关 键 词:社会秩序  文化转型  礼治秩序  法治秩序  文化调适
收稿时间:2017/3/28 0:00:00
修稿时间:2017/3/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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