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税体制下河北省的财源建设 |
| |
引用本文: | 石树鹏,相德伟.新财税体制下河北省的财源建设[J].社会科学论坛,1996(3). |
| |
作者姓名: | 石树鹏 相德伟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财政科研所
(石树鹏),河北省财政科研所(相德伟) |
| |
摘 要: | 一、新财税体制下,加强河北省财源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这里说的“财源”特指财政范畴中的财政收入的来源。地方财源,即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随着新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实行,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划分更加明晰,加强地方财源建设愈显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加强地方财源建设是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的迫切要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央将增收潜力大、税源较为稳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