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竞争法通则的创制——以确认、设定和保护市场竞争力权为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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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乃新,扶婷①.论市场竞争法通则的创制——以确认、设定和保护市场竞争力权为核心[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1):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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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乃新 扶婷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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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湖北,武汉,4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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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北泉议礼录》与和谐社会中的礼仪建设研究”资助(编号:2008q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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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交易竞争型经济。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有竞争法的局限性,导致了竞争法制的不统一和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社会效果不显著,因此需要制定一部规制市场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市场竞争法通则,以解决当前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竞争法通则以确认设定和保护市场竞争力权为核心,并贯彻市场竞争力自由发展、市场竞争自由和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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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竞争 市场竞争力权 市场竞争法通则 |
收稿时间: | 2009/9/11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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