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企关系,即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是连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枢纽。为政变高度集权体制下的以行政隶属关系为特征的政企关系,社会主义各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7年6月,苏共中央全会在总结两年多来经济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上,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这一纲领性文件。同月底,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年底前,又通过12个关于改革经济管理的“一揽子”具体决议,形成了经济改革的综合方案。六月全会决定,从1988年起,占工业总产值三分之二的企业都将按新条件工作,1989年起全部实行。苏联对传统体制的根本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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