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居民委员会好
作者姓名:彭中一
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迅速发展。一些乡所在地出现了“农民街”、“农贸市场”,集镇面貌大为改观。到集镇开店办落户的越来越多。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集镇人口增加速度将越来越快,集镇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集镇的发展,需要从组织上加强管理,目前,以宜春市来看,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组织机构的设置,有四种情况:一是没有设立任何组织。城镇商品粮户口的,户口在公安派出所,粮食关系在粮管所。农业户口的,户口粮食都在原村。形成管理真空。不仅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无人办,社会治安、清洁卫生也无人经常管,居民无组织依靠;二是由附近村委会管理。对城镇户口的,村委会却管不着,外村农民与当地村委会没有土地承包的关系也管不了;三是设立街道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