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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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莉萍 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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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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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该规定在理论上得到了交易习惯、立法学以及法解释学的支持.然而在适用上,还存在食品消费者概念不明晰、食品生产经营者概念混乱等问题,应通过法的体系解释和文意解释予以厘清.同时十倍惩罚性赔偿不应当以"支付价款"为基数,而应当因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购买商品的价款"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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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惩罚性赔偿 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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