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人工智能基础数据的专门法保护研究
作者姓名:马治国  胡明强  张磊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科技领域的数据类型,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考量其培育过程和后续权属状态的规制。与此同时,作为人类智力成果的新晋形式,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也应当纳入知识产权法治范畴,并且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予以规范化设计。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相关内容来看,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保护嵌入成文法体系存在客体和标准等一系列的现实困境,因此,在综合考察域外立法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保护的基本原则,明晰基础数据的相关权利义务,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护机制,加强基础数据跨境流动的过程监管,以此作为专门立法的核心进路,制定《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保护条例》。

关 键 词:人工智能基础数据  个人信息  知识产权  专门法保护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