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在美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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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芳.志愿服务在美国(下)[J].中国社会导刊,2010(6):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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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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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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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志愿服务融入社区文化
在美国的城市管理体系中,社区是真正的自治机构。纽约市的《城市宪章》对社区的组织机构、权限、职责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社区董事会的50名董事是社区的居民,或是在该社区有重要利益的人。这些人必须是能代表社区利益、热心公益的人士,而且,这50名董事是不领工资的志愿人士。社区还设立社区服务顾问团,其成员由市政府各个专业职能部门的代表、市议会中社区的代表和本社区的居民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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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志愿服务 美国 城市管理体系 社区文化 社区利益 居民代表 董事会 自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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