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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小说中“议论”的主体及方式
引用本文:何亮.唐五代小说中“议论”的主体及方式[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5(4).
作者姓名:何亮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重庆,401331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汉唐小说文体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规划基金项目"民间信仰与明清话本小说的神异叙事研究"
摘    要:唐五代小说“议论”的主体有作者、叙述者、故事中人物.作者或与叙述者合二为一,以旁观者的身份直接发表“议论”,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及对事物的情感态度评价;或潜入叙述者、故事人物,通过“议论”这种形式与接受者间接对话,从而引导接受者体会作品的创作主旨.在叙述故事进程中,作品往往用“引证明理”“比较论理”“假言推理”“指谬析理”等方式进行“议论”.这种在作品中陈述观点的方式,是作者对人生的一种认知和态度,成为作者塑造人物、表达思想、升华主题的重要创作手段.不仅影响了接受者的阅读视线,使接受者的阅读感受超越故事本身的精彩而直指人心,而且作者也通过自己意图的阐发,引领接受者体味故事中所蕴含的更为广阔的人生意义.

关 键 词:唐五代小说  "议论"  主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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