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06年,湖北省天门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至2012年的7年中,参保缴费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分别为3.3∶1、3.1∶1、2.7∶1、2.4∶1、2.2∶1、1.6∶1、1.9∶1(2011年,因解决"五七工"、"家属工"未参保遗留问题,大批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导致参保缴费人数与退休人员人数之比仅为1.6∶1)。由下表可知,7年来,天门市城镇职工缴费人数呈现停滞甚至下降,灵活就业缴费人数与退休人员逐年增多的状况,养老保险费总收入17亿元,总支出20亿元,收支倒挂3亿元。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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