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段崇孺,黄伟昭,周海波.关于云南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问题[J].云南社会科学,1989(5). |
| |
作者姓名: | 段崇孺 黄伟昭 周海波 |
| |
作者单位: | 云南省财政厅
(段崇孺,黄伟昭),云南省财政厅(周海波) |
| |
摘 要: | 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主要指预算体制,下同)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和执行合理的产业政策的有力保证。 1980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1985年又调整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中央对云南等八个省区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定额补助,一定五年”的民族自治地区财政体制。除保留原有的特殊照顾外,还确定定额补助每年递增1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