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终极标准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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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明.道德终极标准新探[J].人文杂志,2004(6):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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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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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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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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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终极标准是产生和推导其他一切道德标准的道德标准 ,是解决一切道德标准冲突的道德标准 ,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遵守而不应该违背的道德标准 ,因而也就是绝对的道德标准。它是由若干标准构成的道德标准体系 :一个总标准和两个分标准。总标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的道德终极标准 :增减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分标准 1 ,是在人们利益不发生冲突而可以两全情况下的道德终极标准 ,亦即所谓的帕累托标准 :无害一人地增加利益总量。分标准 2 ,是在人们利益发生冲突而不能两全的情况下的道德终极标准 :“最大利益净余额”标准———它在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 ,表现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标准 ;而在自我利益与他人或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 ,表现为“无私利他、自我牺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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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目的 道德普遍的最终的目的 道德终极标准 无私利他 自我牺牲 |
文章编号: | 0447-662X(2004)06-0007-09 |
The New Research on the Morals Ultimate Stand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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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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