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恢复“字”在语法学中的地位──纪念《马氏文通》出版一百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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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常修.应恢复“字”在语法学中的地位──纪念《马氏文通》出版一百周年[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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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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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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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在汉语语法学中取消“字”的合法地位是受西方语言理论影响的结果。以形音义一体的“字”作为最小的语法单位,符合汉人的心理,切合汉语的实际,有利于推动语法研究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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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字” 词 语素 语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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