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引言关于可转债的发行动机在理论上存在两种主流解释:Green(1984)的风险转移假说(Risk-Shifting Hypothesis)与Stein(1992)的后门权益假说(Backdoor-Equity Hypothesis).风险转移假说认为,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动机在于资产替代,即发行可转债替代一般企业债券,以减少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例如成功的正NPV投资将使大部份投资产生的财富转移至股东,而债权人无法分享.可转债由于包含到期转换的选择权,具有避险的功能,可以使债权人有机会免于承担公司出现的高于预期的风险,即"风险转移",又有机会转换为股权分享财富.后门权益假说认为,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达到间接权益融资的目的,回避权益融资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债券融资可能产生的财务危机成本.当公司对未来股价表现非常有信心时才会考虑发行可转债,因为如果未来股价上涨,投资人转债为股时可获利,同时增加公司资本结构中的权益比重,间接实现权益融资的最终目的.所以可转债可以被看作预期发行权益证券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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