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可诉性障碍及其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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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新红.经济法的可诉性障碍及其克服[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8):13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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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新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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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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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可诉性的实现面临诸多的障碍,这是发展了的社会经济生活与落后的诉讼理论、司法制度之间矛盾的反映。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法可诉性实现的障碍,必须扩充法院的功能,使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形成,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使大量涉及公共利益的经济法纠纷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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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可诉性 经济法纠纷 公益诉讼 |
文章编号: | 1671-8402(2006)08-01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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