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的凝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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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慧宇.论政府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的凝聚作用[J].天府新论,2017(4):7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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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慧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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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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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协作共治视角下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创新研究”(编号:16BZZ045)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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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单中心治理模式使得政府公共安全治理面临力不从心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融合多元主体和资源参与,形成协作共治的公共安全治理新格局,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或者说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同治理的最终目的,但共同目标支持下的集体行动不可避免会陷入目标分散和行动分歧的集体行动困境之中,需要政府强而有力的引导和凝聚作用。政府要在尊重多元主体平等地位的基础上,促进参与主体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培育和维护充满公共理性和责任感的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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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安全 公共精神 公共治理 多元主体 协作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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