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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高中作文教学之我见
作者姓名:李兆恒
作者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第三中学;
摘    要: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标明确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教学应"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

关 键 词:高中作文教学  语文课程标准  尊重学生  写作教学  张扬个性  教师  个性化作文  学生个性  课标  个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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