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的误区及其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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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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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警察学院社会科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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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教育中的灌输’:新时期高校思政教育的根本原则”;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规划课题“走出误区:廉政教育的主体、过程、功能辨析”(2014N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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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中国廉政教育实效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教育的主体、过程和功能方面存在六大误区。以教育主体为标准,可以把廉政教育分为在位者教育和在校者教育,两者不可混淆边界,更不能本末倒置。在廉政教育的过程中,忽视实践理性与认识理性的区别导致认知偏差,片面追求实效而拒绝崇高导致犬儒主义盛行。在评价廉政教育的功能时,由于泛政治化和教育万能论的作用,在不断扩展和无限拔高廉政教育的过程中回避了真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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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边界模糊 本末倒置 认知偏差 犬儒主义 泛政治化 教育万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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