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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体系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姓名:张建英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苏州215123
基金项目:“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中弱者权益保护”,苏州大学重点学科“211工程”项目“地方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型研究”
摘    要:政府的性质、职能以及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进程决定了政府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中的主导地位.苏南地方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坚持以人为本与公平正义原则,发挥资源整合和以法为后盾的优势,为保护弱势群体构建起一个包括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利益分配与补偿机制、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就业援助制度在内的责任体系,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增强他们的生存发展能力,最大限度地增进苏南社会的和谐.

关 键 词:苏南  弱势群体  权益保护  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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