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与女性人权保障——以西方女权主义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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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会霞. 社会性别与女性人权保障——以西方女权主义为视角[J].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22(5): 1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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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会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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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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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对性别的社会认识不是自然的而是社会构成的产物,因此基于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别压迫和不平等就是没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可以改变和消除的。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理论开拓了思考问题的角度和视野,对于立法、社会政策的制订、执行及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平等、公平和正义。对此,借鉴西方女权主义的积极价值,反思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一些缺失,应当从创制反歧视法、修订现行立法等方面对女性人权给予法律上的保障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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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女权主义 法学思潮 社会性别 女性人权 |
Social Sex and Indemnification of Feminine Human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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