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视角下的社会关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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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一星 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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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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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民间法"必须实现于各种社会关系中.基于提出"民间法"研究的不同视角,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参与者无论在类型上、参与方式上,还是在含义上均有别于与之相对应的"国家法"中的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对"民间法"和"国家法"中的社会关系主体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明确"民间法"视角下的社会关系主体,是关于"民间法"含义的最好的说明方式,也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对"民间法"研究的意义,以及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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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法 国家法 社会关系主体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7)12-0096-03 |
修稿时间: | 2007-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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