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我国实施安乐死的法理思考
引用本文:钟铭佑.关于我国实施安乐死的法理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2006(12):64-68.
作者姓名:钟铭佑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桂林,541004
摘    要:安乐死涉及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立法技术、医疗水平等诸多领域,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安乐死是人的一种权利,它具有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我国安乐死立法和实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安乐死的特殊性,应对安乐死适用的对象、条件、方法加以严格规定。实施安乐死必须建立严格的法定程序,至少应当包括申请、审查、执行和登记备案程序。同时,在实施安乐死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关 键 词:安乐死  立法  实施  法理学
文章编号:1004-6917(2006)12-0064-05
修稿时间:2006年8月2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