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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堂官的权力分配
引用本文:郑小悠. 清代刑部堂官的权力分配[J]. 北京社会科学, 2015, 0(12): 64-73. DOI: 10.13262/j.bjsshkxy.bjshkx.151208
作者姓名:郑小悠
作者单位: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北京,100081
摘    要:
清代刑部是“天下刑名之总汇”,刑部堂官作为部务的决策者,对本部的政务与人事两方面都负有责任.刑部堂官的人选,清初以开坊翰林为主,乾隆中期以后逐渐转变为兼用翰林和本部秋审处出身的司官.此外,刑部又形成了由“当家堂官”在部坐办看稿的行政模式.晚清当家堂官的权力愈发集中,诸堂“因其人而生权力”.除“六堂”,刑部在乾隆以后还长期存在大学士管部的情况.乾隆年间的管部大学士掌握部内人事大权,嘉庆以后则逐渐虚化,对部务的干涉较少.总的来说,清代刑部“法律知识主导权力运作”的人事安排符合刑部执法谳狱工作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刑部的法律专业化进程.

关 键 词:清代  六堂  管部大学士  当家堂官  权力分配

The Chief Officials' Power Allocation in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in Qing Dynas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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